一是向各项改革要成效。鄂温克旗委编办将贯彻落实《条例》融入到各项改革任务中,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深入调研论证,全面完成党政机构改革、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苏木乡镇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实现了党政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体制机制优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和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构建了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系新格局。统筹协调旗政务服务局、司法局编制了《部门和苏木乡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共计27项,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是用创新管理提效益。紧扣《条例》规定,着重在“控”和“调”下功夫,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管好用活现有机构编制资源,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近年来,鄂温克旗委编办向改革要编制、向管理要编制,先后在旗本级调剂64名行政编制用于纪委监委、巡察、机关工委、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政务服务等部门,加强党的建设,保障重点工作需要。创新挖潜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做到统筹调配。2021年,在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中按要求收回39名事业编制,用以加强重点领域和民生短板的编制需求,做到保障有力、服务到位。为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制订印发了《鄂温克族自治旗事业单位人才专项编制“周转池”管理办法》,为各类人才引进提供服务,保障人才强旗战略深入实施。
三是定位主责主业保发展。鄂温克旗委编办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规范调整完善部门职能职责和内设机构,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将旗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乡村振兴局。配合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旗本级行政复议工作职责,集中由旗司法局承担。完成旗森林公安机构改革。落实林(草)长制,为旗林草局增设内设机构“林草长制办公室”。按照清理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完成机构规范、以案促改等相关工作,助力鄂温克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