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网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乌海市委编办“四加强四确保”清理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 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 发布时间:2022-03-21
  • 来源:乌海市编办
  • 打印该页

   根据中央编委、自治区党委编委关于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部署要求,乌海市委编办围绕“四加强四确保”工作思路,以构建符合乌海实际、优化协同高效的开发区管理架构为着力点,扎实抓好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各项工作,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思想认识,确保工作有力推进。系统学习中央编委和自治区党委编委有关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的政策要求,把准悟透文件精神,多次与自治区党委编办沟通联系,确保政策理解执行到位。组织专人查阅开发区相关文件,充分调研摸底,全面掌握全市开发区及工业园管理机构现状及派驻机构和实有人员配置情况,切实掌握推进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工作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制定《乌海市关于清理规范全市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置、职能定位、内部管理架构等主要内容。 

  二、加强统筹推进,确保机构规范设置。按照政策要求,我市撤销5个开发区(工业园)管理机构,设置1个正处级开发区管理机构——中共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为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实行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内设机构设置坚持按照“精简综合机构,加强业务机构,健全党建机构”原则,在处级开发区内设机构限额内科学合理设置。目前,人员配置、机构挂牌、公章刻制等已全面完成。 

  三、加强责任意识,确保机构职能明确。开发区管理机构以高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定位,持续聚焦“经济管理、投资服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主责主业,细化党的建设、组织领导、发展规划、协调服务、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职能,确保开发区管理机构职能职责科学配置。厘清了高新区管委会与职能部门之间、内设机构之间职责边界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党工委、管委会“三定”规定,通过与开发区管理机构多次沟通协商,征求自治区党委编办、相关市直部门和各区委编委意见,经编委会审议与合法合规性审查后,已于3月14日以市委办、政府办名义正式印发。 

  四、加强探索创新,确保编制管理科学。充分挖潜编制资源,在我市行政编制极度紧缺的基础上,为开发区管理机构调剂核增了行政编制,满足高新区管理机构用编需求。从严从紧核定领导职数,严格按照领导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加大编制创新挖潜力度,探索符合高新区工作的编制管理方式,鼓励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实现编制资源科学化管理。目前,人员编制核定调整到位,领导班子配备基本到位。 

撰稿:薛志祥   刘   慧
责编:吴成成
审核:宋佰庭

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