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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委编办 “四个强化”夯实机构编制工作基础
  • 发布时间:2022-04-18
  • 来源:乌审旗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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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要求,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委编办坚持以四个强化为抓手,全面夯实机构编制工作基础,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水平。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夯实机构编制理论基础。坚持每周二召开集体例会学习,采取领导领学、业务骨干讲课、集中学习、知识竞赛等方式,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进行系统学习,切实提升机构编制干部职工理论知识水平。组织干部职工认真研读《中国机构编制》《内蒙古机构编制》等刊物,并结合工作实际,就刊物中机构编制管理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集中研讨交流,切实提高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能力水平。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夯实机构编制管理基础。修订旗委编委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明确机构编制事项动议、论证评估、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程序,及时修订机构编制事项办理流程图,推动机构编制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系统梳理中央、自治区、市机构编制相关法规制度,整理形成《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汇编》并向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赠阅,在机构编制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刊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工作宣传力度,持续夯实机构编制法治基础。 

  三是强化日常管理,夯实机构编制工作基础。坚持对实名制系统进行动态管理,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对机构、编制、人员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单位,及时动态更新,确保数据准确可靠。在科级领导选拔、调整和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计划申报等方面实行机构编制前置审核,切实把好机构编制入口关,不断强化刚性约束。借助改革之机,加强教育、科技、司法等部门人员力量,重点保障民生领域和基层一线用编需求。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夯实机构编制监管基础。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结合事业单位改革评估、机构编制核查、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工作,加强对全旗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和自设机构等问题监督检查。同时,加强与纪检监察、巡察和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纳入巡察、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形成监督合力,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撰稿:曹   慧   李慧廷
责编:吴成成
审核:宋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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