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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委编办多项举措 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今年以来,乌海市委编办采取多项举措,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优化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配置,充分发挥机构编制资源效益,助力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动态统筹调整,盘活用好编制资源。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内,预留一部分编制,建立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池”。根据各区教育教学实际需求,统筹配置、动态调整教职工编制数量,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一线、教学急需的中小学校倾斜,实现动态管理、科学配置。同时,综合考虑各区教育发展和学校教学实际情况,在按照“班师比”测算核定各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基准量的基础上,额外核定下达机动编制150名,保障基层教育事业发展,提升基层编制使用效益。 

  二是持续创新管理方式,优化机构编制管理。结合地区实际,探索实行机构编制部门“管总量”、教育主管部门按需调配编制的工作机制,由教育主管部门在核定的总量内提出编制分配方案,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后实行,从“管具体”向“管总量”转变。同时,结合“两优”专项行动,将市本级处级学校内设机构在总量内调整名称的审批权限下放主管部门;将区属科级事业单位机构名称、隶属关系的调整以及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在总量内调整分配的审批权限下放各区,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三是保障教育人才用编,严肃编制管理纪律。结合地区教育发展实际,提前谋划开展教师招聘工作,在不突破核定的编制总量下,探索“信用制”用编方式,打好招聘教师工作的“提前量”,保障中小学校教师力量及时补充。严格落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专编专用,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代课教师,严禁非教学单位长期借调教师。严格落实中小学校进人程序和实名制管理制度,严格履行编制审核程序,确保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使用规范合理。 

撰稿:何   鹰   王   毓
责编:程   曦
审核:宋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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