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服务保障能力,乌海市委编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聚焦三个方面,统筹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助推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最大化。
  一是加大编制资源统筹管理,优化机构编制服务保障。以“统”破壁垒,加强探索创新,打破部门、层次间的壁垒,健全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分析一些用编大户的编制使用情况,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挖潜办法。以“减”腾余量,结合机构改革等多种方式,合理压减职能减少或弱化机构的编制,实行集中管理、调剂使用,着力破解供需矛盾,实现要素最优配置,扩大编制资源有效供给能力。以“调”保急需,把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为机构编制资源动态调整的根本目的,坚持机构编制资源优先向基层一线和重要民生领域倾斜。
  二是规范机构编制申请管理,提升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规范机构编制事项动议与论证程序,设置动议研判、受理审核、调研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五个环节,明确动议前需沟通,请示内容需论证,理由依据需充分,申请材料需全面。对不符合政策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的事项,不予受理。指导部门规范研究、提交机构编制事项,减少了无效提交,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也维护了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通过全流程规范,帮助部门真正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倒逼部门进一步挖潜增效、优化结构,对机构编制资源的使用发挥到极致,促进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最大化。
  三是严格编制使用计划管理,推动机构编制精准供给。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计划的统筹管理,建立组织、编制、人社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对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事项共同把关,明确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各类招考用编计划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进行核准,严审单位编制现状和人员结构情况,全面掌握用编计划,在确认未超编、满编的情况下,按程序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从根源上杜绝超编进人。依托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开展大数据分析,分析在编人员结构性趋势,提高年度用编计划审批及编制资源调配的科学性,促进编制资源使用效能;统计分析机构编制总体情况,为组织人事部门招考、领导干部调配以及财政部门经费预算等工作的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