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网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固阳县委编办“三措并举”全面提升机构 编制管理水平
  • 发布时间:2023-07-31
  • 来源:固阳县委编办
  • 打印该页

  为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要求,固阳县委编办优化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制度要求,推动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业务水平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机构编制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重点学习,通过机构编制杂志、信息交流等多方渠道,促进全体干部主动学习机构编制文件及业务知识。通过集中自学党员干部讲课和专题调研等方式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学习宣传,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不断提高干部业务能力水平。 

    二是健全机制,加强部门联动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在编人员管理,发挥机构编制动态调控作用,形成机构编制管理合力,确保编制资源科学配置、高效利用一是严格把控用编流程。严格执行“进人须有编,用编先申请”原则,严禁未经编办审核擅自招人进人,以及先进人后审批等不规范用编行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从源头上把好单位进人关,严格依据空编空职数情况和用编计划进行审批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凭编办审批后出具的空缺编制使用通知单,研究人员调配,办理调动手续。二是加强部门信息交换。县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在出具人员职务任免、工作调动、岗位变动、编制审批手续后,由专人在即日报送相关部门提升了编制资源使用效率和干部队伍管理水平。三是确保信息更新及时高效规定空缺编制预留计划时限,超过时限仍未使用的空缺编制使用计划作废,用人单位仍需使用的,重新申报,按程序审批,避免用编计划长期闲置,达到严肃编制管理制度,提高编制使用效率的目的。 

    三是落实制度,提升工作效能。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工作条例》中共固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工作制度(试行)、《固阳县乡镇职责准入制度》等要求,对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机关单位赋码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实名制业务办理、权责清单调整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加以规范,从制度上约束,从程序上优化,扎实有序推进机构编制工作取得实效推动全机构编制工作再上新台阶。(拟稿人:孔德阳;核稿人:韩晓莉) 

    

    

    

撰稿:
责编:
审核:

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