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呼伦贝尔市委编办将实现“以督促管、以查促效”作为工作目标,统筹把握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重点领域改革、机构编制管理、机构编制法定化等方面的内在联系,突出问题导向,跟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改,强化监督检查结果运用,从小处着手、往深处实抓,不断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将结果运用到优化机构设置中。通过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进一步总结查找相关部门在职能履行、机构设置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在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中及时予以调整,以保证部门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调整机构、优化职责的重要依据。比如,综合考虑地域面积及监管范围等因素,为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向14个旗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呼伦贝尔经开区分局综合设置了13个派驻纪检组,并重新核定领导职数,为加强市生态环境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机构编制保障。根据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禀赋具备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基础和优势,成立全区首个碳汇交易服务事业机构,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调整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市直属林业六局职能配置,为水利事业发展、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提供机制机制保障。
二是将结果运用到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中。紧紧围绕产业发展“五大行动计划”,充分运用监督检查结果,按照保障重点、有增有减、动态调整的思路,厘清盘活现有编制资源。比如,在市本级层面,有针对性地提出“瘦身”要求,先后收回预借编制、职能弱化单位编制300余名。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评估结果为参考,先后成立碳汇交易、投资促进等机构,并向文旅产业、招商引资等部门调剂、下拨820余名编制,切实增强了机构编制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精准性、时效性。在旗市区层面,先后向鄂温克旗等地区调剂近400余名编制;为支持中心城区一体化建设、边境贸易等重点工作,先后向海拉尔区等地区调剂140余名编制。
三是将结果运用到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质效中。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机构整合不到位等个性问题,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相关部门开展实地调研,听取意见、找准症结,解答问题、宣讲政策,把服务送到门口、把政策讲入人心。一方面,做实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实地宣传,积极引导部门增强对机构编制资源深度挖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进一步从源头上减少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统筹推进预防、查处、问责、整改、回头看等各项工作,真正构建“大督查、全覆盖、无死角”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新格局。继续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找准信息化与监督检查工作结合点,加强数据的集成应用与共享共用,通过数字化管理、常态化检测、深度化研判,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前瞻性作用和参谋助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