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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委编办多点发力为卫生健康事业 高质量发展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今年以来,乌海市委编办多点发力,坚持瘦身健身相结合,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职能作用,持续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一是保障高层次人才用编需求。通过深入实地调研,精准把脉、找准症结,破解公立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难题,进一步调整完善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和编制使用政策,保障医院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用编。建立公立医院编制周转使用机制,人员总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公立医院编制使用情况动态调整人员控制数,实现动态管理、循环使用,保障公立医院高层次人才用编需求。 

  二是赋予卫健部门在现有编制总量内调剂使用空编方面更大的自主权。市实际,实行编制部门管总量、卫健部门按需调配医院空编的工作机制,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综合考虑市属医院社会功能和行业特点、服务领域和服务对象性质、医院管理模式和进人需求等实际情况,在本级范围内统筹调剂使用市属公立医院空余编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实现管具体管总量转变,赋予卫健部门在编制总量内动态调配编制资源更大自主权。 

  三是规范市属公立医院使用控制数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组织、编制、人社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把好公立医院控制数人员入口关,对控制数用人计划、进人方案、操作程序、资格条件等分别进行审核把关和监督指导。卫健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招聘结果报相关部门备案。这一举措既充分尊重了卫健部门和公立医院结合工作实际的专业用人需求和招聘自主权,也保障了必要的监督指导不缺位。 

  四是规范公立医院内设机构设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对处级医院内设机构进行限额管理,严格控制综合管理内设机构数量,赋予医院和卫健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临床医技内设机构的自主权,不再单独设置后勤服务内设机构。医院内设机构在限额内调整,由市卫健委审核,编制部门备案。同时进一步强化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纪律执行,要求医院和卫健部门严格按程序在限额内设置内设机构,限额外设置科级内设机构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不得擅自随意设置内设机构,坚决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严肃性。 

撰稿:曹   利   王   毓
责编:程   曦
审核:蔺德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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