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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委编办强化机构编制保障 助力文物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乌审旗委编办立足地区文物考古领域履职现状,全面加强机构编制职责体系,将保护文物工作做在前做在先,进一步补齐文物保护工作中的短板与弱项,为全旗文物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优化机构设置,留住文化之根。乌审旗委编办始终从全旗文物保护工作实际出发,积极完善体制机制,统筹行政事业机构设置,明确文物保护和考古管理职能职责,不断压实文物保护责任。党政机构改革后,在旗文旅局加挂文物局牌子,并设置文化馆、文物保护中心等事业单位,负责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遗址点、历史文化遗迹的研究、修复、申报等工作。针对萨拉乌苏遗址,组建了乌审旗无定河流域综合治理与发展中心,加挂内蒙古萨拉乌苏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乌审旗萨拉乌苏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局、乌审旗萨拉乌苏河套人文化研究中心牌子,为旗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负责萨拉乌苏等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等工作,进一步优化机构职能,确保文物保护落地落实。 

  充实人才队伍,激活文化之魂。落实文物保护最后一公里,人才是关键。近年乌审旗积极推动建立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双轮驱动格局,不断加强同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中央民族大学等科研机构合作,建立旧石器时代人类演化与遗传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萨拉乌苏工作站中央民族大学考古博士工作站。依托人才事业编制周转池,积极盘活编制存量,专项补充文物鉴定、文物修复、考古等领域急需紧缺人才为萨拉乌苏遗址暨河套人文化研究与保护利用专家委员会聘请7专业人才,为系统开展文物保护、考古研究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让历史文物资源真正活起来。 

  加强协调联动,守护文化之脉。2001萨拉乌苏遗址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力量,乌审旗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系统构建起市、旗、乡、村四级保护网,确保文物保护监管无缝隙、全覆盖。同时将萨拉乌苏考古遗址纳入城乡建设中进行科学规划与系统管理,旗住建局、文旅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协作配合,统筹推进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本体与周边保护、单点与集群保护,确保考古遗址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和文化延续性。 

撰稿:曹   慧   朱   琳
责编:程   曦
审核:宋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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