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网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委编办“三举措” 扎实做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伊金霍洛旗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问题规则(试行)》,超前谋划、主动出击,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深入了解机构改革后机构的整体运行情况,为新一轮机构改革做好前期准备。 

  全面自查,落实主体责任。印发《中共伊金霍洛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开展机构改革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明确自查目的、对象和内容,统筹安排自查形式和督查时间。要求各部门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围绕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落实情况、党管机构编制和人才队伍情况、体制机制优化情况、三定规定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五个方面内容进行自查,认真抓好整改,对新一轮机构改革提出合理建议,形成自查整改报告,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严格检查,狠抓问题整改。结合自治区巡视整改意见和各主管部门的清理整改情况报告,建立专项督查台账,对全旗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实地专项督查针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内设机构挂牌名称不规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规范、《条例》学习不到位等问题,逐一与相关单位面对面沟通,督促其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强化监督,提升监督实效。加强与纪委监委、组织、人社等部门联动,坚持以专项督查为抓手,以《条例》为遵循,分条块、分层次、多形式组织监督检查,依据信息系统,综合考虑部门差异、职能定位、人员结构等因素,将机构编制监督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变结果监督为全流程监督,从源头上有效杜绝擅自设立临时性机构,以考核评比等方式干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配备等违规现象的发生,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撰稿:宝赫冉   裘子娴
责编:程   曦
审核:宋佰庭

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