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茂旗委编办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推进机构编制提质增效。
强化政治引领,树牢法治思维。全面加强学习宣传力度,在旗委常委会议、旗委编委会议上组织学习《条例》,聚焦“关键少数”,着力推进学习宣传工作,有效增强机构编制法定化理念。将《条例》纳入旗委党校培训课程,通过深入解读《条例》,切实提升全旗党员干部的机构编制法治思维。
强化建章立制,提高工作效率。以《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为准绳,修订编委工作规则,落实编办工作细则,定期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审议使用空编、调整事业编制结构比例等苏木乡镇、部门单位提交的机构编制权限事宜,做到业务工作不跨周,落实“周清周结”制度。全面梳理7类56项制度,修订《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25项,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推动机构编制事业高质量发展。
强化监督检查,强化刚性约束。持续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深入苏木乡镇、部门单位开展“三定”规定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通过实地查看、开展座谈等形式,全面了解内设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履行、职数及编制核定和人员配备、赋权事项承接、落实“两清单一制度”等情况,并在充分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及时反馈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推动“三定”规定落实落细,切实增强“三定”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