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网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呼伦贝尔市委编办完善体制机制 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呼伦贝尔市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通过优化机构设置、明确职能定位,健全完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明确牵头部门,着力解决服务民营企业职责分散问题。梳理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三定规定,厘清各相关部门对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职责分工,并明确市发改委重点民营企业大管家的职能定位,统筹负责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各项行业管理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解决了职责没有统合、各管一摊的现有局面。同时,完善了市发改委民营企业相关机构设置,确保发展改革部门更好发挥的作用,从多角度统筹发力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设立民营企业党建科,以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组织力与凝聚力。  

   二是优化机构设置,助力改善营商环境。市、旗(市、区)两级组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整合政务服务、政府职能转变、数字政府建设、接诉即办、优化营商环境等职责,从体制上保障全市上下职能贯通、一体运作,构建一体化数据治理与服务体系,切实发挥数据效能,以环境之,谋企业发展之,优化政务服务体验,推动政府部门为民营经济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让企业办事更省心更舒心,推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三是压实部门责任,激励民营企业催生新质生产力。完善市、旗两级政府工作部门职能配置,强化科技部门统筹和协调职能,明确科技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推动科技部门职能转变联合组织部门梳理完善行业主管部门人才相关职责,压实工业、农业、能源等部门行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培养以及落实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机制等职责的履行,推动部门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培训和指导,积极引导服务民营企业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升级,切实提升市民营企业在新兴产业、高新技术领域竞争力,推动呼伦贝尔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撰稿:安娜
责编:程曦
审核:宋佰庭

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