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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科尔沁区委编办“三个着力” 夯实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编制保障

  通辽市科尔沁区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通过理顺体制机制、明晰职责分工、优化机构设置,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一是着力优化机构设置,健全管理体制。强化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在精简规范和优化议事协调机构时,保留科尔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加挂科尔沁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牌子,下设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草原防火灭火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建立起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上下联动、防救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在各苏木镇街道的社会治理办公室加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组织开展和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等工作,凝聚科尔沁区与苏木镇街道两级合力,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二是着力明晰职责分工,推进协同高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在“三定”规定中明确各成员单位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厘清应急管理部门与自然资源、住建、农牧、发改委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救灾物资储备等方面的职责分工,健全完善区级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织密织细安全生产网,建立“齐抓共管”新格局,有效防止部门间职责交叉和“越位、缺位、错位”问题发生。    

  三是着力强化队伍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强化科尔沁区应急管理局编制配备,为其核增领导职数1名,增加相应事业编制,充分保障安全监管工作用编需求。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设置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推动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从单一走向综合,逐步形成“大应急、大安全、大减灾”工作格局。 

撰稿:张丹丹
责编:程曦
审核:张海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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