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网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自治区编办以“三个健全”扎实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回头看”工作
  • 发布时间:2016-07-28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编办
  • 打印该页
  按照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开展全面深化改革回头看工作的有关要求,自治区编办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深入查找差距和不足,总结经验,以“三个健全”扎实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回头看”工作 

  一是全面梳理,健全台账。根据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各专项小组改革分工方案、改革分工调整方案和全面深化改革重要举措实施规划,自治区编办对牵头和参加的改革任务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完善了编办负责的全面深化改革任务总台账和2016年改革任务台账。共梳理涉及编办任务51项,其中:牵头改革任务12项,参加改革任务39项,共需出台改革成果22项,要求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按时限要求,2014年应出台的3项改革成果已全部完成;2015年应出台3项改革成果,目前已完成2项,有1项改革成果待国家顶层设计后,立即组织实施。2016年应出台15项改革成果,目前各项改革工作进展顺利。 

  二是做实做细,健全档案。以开展“回头看”为契机,进一步做实做细基础工作,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各责任处室据此逐项开展自查,进一步健全处室任务分解台账,细化完善具体改革项目、需出台成果、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审定层级及责任人等,完善思路举措,逐项推进任务落实。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了档案资料,做到一个改革项目建立一个档案,改革进度与台账档案同步推进、同步更新、同步完善,今年以来新增档案20余卷,确保了台账、档案实时反映改革进度,体现改革实效。 

  三是做好总结,健全制度。各相关处室对负责的改革项目认真开展“回头看”,并形成总结,经处室负责人审签后,提交办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出。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健全改革工作制度,为改革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健全了推进改革工作机制和协调配合机制,按照“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共同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效。健全了联络员工作机制,各责任处室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每半月上报一次工作进度,及时掌握全办改革情况。健全了改革任务督查督办机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督查办法(试行)》,结合改革工作实际,提出了自治区编办改革工作督查要求。 

  通过认真开展“回头看”,编办已取得的改革成效得到进一步巩固,“回头看”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体改处) 

撰稿:
责编:
审核:

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