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针对困扰企业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相关审批申报资料多、流程复杂、时间长等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自治区党委编办从机构编制职能角度出发,经深入调查研究、科学评估论证,为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设立了行政审批处,专门负责自治区本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审核等工作。
本次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工作,自治区党委编办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内容进行评估论证,通过“撤一设一”的方式,在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的同时,切实解决了实际问题,充分发挥了机构编制部门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降低行政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工作上的职能作用。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的设立,进一步优化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职责,有力推动了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管职能的有效剥离,促进了行政审批流程的科学再造,重新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为实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领域“一枚印章管审批”提供了坚强的机构编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