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以全国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为契机,紧紧结合实际,扎实开展试点工作,推动了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19年全年完成全口径税费收入135.1亿元,占全旗总收入的51%;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4亿元。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改革进程
乌兰木伦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改革试点工作,成立了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多次召开工作商讨会、协调会、推进会,安排部署权限下放对接工作,分析对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定期进行调度,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同时积极向旗级涉改部门汇报,请求指导和帮助,扎实有效推进了改革试点工作。
二、承接下放权限,提升办事效能
按照自治区政府批复,乌兰木伦镇第一批承接108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所有承接权限都建立了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权力事项责任清单,并及时进行了公布,研究细化了权力下放后的运行程序、规则和权责关系以及监督机制,确保了已下放权力能接得住、用得好。
三、调整机构编制,科学配置职能
按照《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优化组织结构,确保行政管理体制扁平高效、运行灵活。在机构设置方面,根据乌兰木伦镇实际,将原来的22个站、所、办进行整合,综合设置7个党政工作机构和3个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并于2019年12月前全部挂牌。之后按照公开选拔、择优任用的原则配齐配强局、办、中心负责人,根据职能职责划转,按照专业优先科学调配工作人员。目前各部门职责清淅,运转高效。同时,积极理顺与派驻单位的关系,进一步厘清了派驻单位与镇各职能机构的职责范围,避免多头管和无人管现象发生。
四、优化审批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结合“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落实,乌兰木伦镇投入资金180万元,打造总面积850平方米兼具行政审批大厅功能的乌兰木伦镇党群服务中心,探索“一窗通办、一人多岗”政务服务新模式,将基层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党群服务中心办理,最大限度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同时积极探索在各村党群服务中心设立行政事务代办点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也方便了老百姓就地就近办事。随着涉农领域执法权限的下放,综合执法体系的进一步健全,乡镇执法行为日趋规范,目前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项执法活动规范高效运行,农村违法乱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五、加大经济扶持,释放发展活力
一是划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自治区《实施方案》合理划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设立一级财政的要求,乌兰木伦镇已向旗人民政府递交了设立金库,赋予乌兰木伦镇分配、管理和监督财政收支、编制预算和决算的权力,并适当增加乌兰木伦镇税收分成比例的申请。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二是加强金融服务力度。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在乌兰木伦镇设立分支机构、村镇银行、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提升对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金融服务品质。
六、突出党建引领,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制定下发党建工作要点,从强化组织基础、加强干部教育管理、人才引育等方面细化8项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成效。通过建立联合党支部、开展“红色领航”“百企帮百村”等行动,加大地企融合,实现互促共赢。目前,全镇16个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了10万元以上,其中,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有2个,收入在4000万元以上的有1个。
二是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体系。统筹抓好基层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镇级“综合性党群服务中心”和20个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现已全部挂牌并投入运行;持续推进社区综合党委“轮值书记”制度,把联合党组织的产业资源、人才资源、制度资源和党建资源等有效整合起来,使各领域党组织联建从“简单相加”到“深度融合”,发挥更大效益。
三是多措并举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充分发挥“7+N”模式效能(即1名网格长,1名专职网格员,1名乡贤,1名包联干部,1名驻村联络法官,1名网格民警,1名网格律师,N个相关部门),协同网格员、乡贤、片区民警等调解骨干形成合力,织密镇村治理“一张网”;推行包村领导与村“两委”负责人每月在基层联合办公一次,矛盾纠纷“双向派单”集中办理和“村(社区)吹哨,部门报到”等制度,由村民“上访”转变为干部“下访”,真正把基层的问题解决在基层。
下一步,乌兰木伦镇将继续按照《实施方案》,进一步理顺人权、财权、事权与责任的关系,建立权责清单,创新管理体制,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组织架构,切实提升基层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推动乌兰木伦镇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见到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