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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聚焦主责主业抓改革 构建协同高效新格局
  • 发布时间:2020-06-28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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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聚焦“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主责主业,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各个时间节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各项改革工作,构建起了简约高效的组织架构,建立了职能科学、权责清晰、运行顺畅的行政管理体制,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捋顺职责体系,优化机构设置。对原有的“54站(区、中队)2中心”相近或相关职能进行梳理、归并、整合,形成了“52中心1局”的行政格局,即:5办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和平安建设办公室,2中心为党群服务中心(加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农牧业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1局为综合行政执法局。着力解决职能交叉、职责重叠、权责不清、办事推诿脱节等问题,厘清职责边界,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两个中心”优服务,一支队伍管执法。 

  二、细化工作职责,确保履职到位。职能明确,责任清晰,是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基础。一是知责,明确“应该干什么”。强化内部职责和业务整合,将“三定”“五定”方案规定的巴彦浩特镇及二级单位31项主要职责,结合实际细化为118项工作任务,由“52中心1局”具体落实。让改革既有“物理变化”又有“化学变化”。二是明责,明确“具体干什么”。在知责基础上,各办及二级单位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进一步梳理细化,将具体工作任务“上墙”,将行政权力清单“入册”,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吃透职责规定,增强履职尽责意识。三是履责,明确“我要干什么”。在知责明责的基础上,清晰岗位分工,经过人员、职责调整后,按需定人定岗定责,具体分为各办及二级单位负责人岗位职责和科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进一步实现了事有人管、活有人干和责有人担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明确执法层级,完善运行机制。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的原则,以一支队伍管执法的形式,着眼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主动承接80项旗县级行政执法事项,同时明确各类事项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对象、办理时限等,并对外公开。梳理相关法律、法规等汇编成册,组织集中学习;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专题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依托巴彦浩特镇社会治理联动指挥分中心,受理旗联动指挥中心指派任务,组织、协调辖区各下沉执法力量和群防群治力量,处置辖区专兼职网格员上报事项,采集上报本辖区基础信息,确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各种问题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并解决。 

  四、创新治理模式,推进网格管理。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平安建设为主线,构建以镇级、嘎查村级、网格员三级联动两级联勤体系为框架的社会治理联动指挥运行架构和责任机制。全面推行“三级网格化”管理模式,以镇为单元划分一级网格13个,以嘎查村为单元划分二级网格24个,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划分三级网格179个,通过“三级网格”,把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等工作纳入网格中,进行精细化管控。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镇、村、组网格员层层下沉,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人员信息摸排登记和数据统计工作,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推动“联动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以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服务水平为目标,以服务农牧民需求为导向,整合人口信息、社会事务、公共服务、文化等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打造巴彦浩特镇网格化大数据信息管理平台,统筹推进基层组织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巴彦浩特镇将以此次机构改革为新起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改革成果成为推动全镇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泉。 

撰稿:杜海燕   韩   静
责编:何静静
审核:张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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