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申请使用空编工作效率,更好服务区直各部门单位,促进部门间人才交流,自治区党委编办着力做好区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使用空编审核审批工作。
一、完善制度机制。为进一步规范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空编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自治区党委编办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区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及垂直管理系统使用空编审核审批办法》,对使用空编审核审批的范围、原则、程序、标准、权限、时限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二、提高服务意识。为方便各单位及时了解掌握申请使用空编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对“绿色通道”引进人才、政策性安置以及调动人员“一次性告知单”进行修改完善,并印发至各部门单位,照此提交相关材料,材料齐全即可受理。
三、缩短办结时限。在严格审慎进行审核把关的基础上,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一般15个工作日内,对引进人才、政策性安置和区直单位之间平行调整使用空编的事项统一提交办领导审签一次,跨层级调整的事项提交室务会议研究一次。
四、加强协调配合。一方面加强与组织、人社部门的配合,对需要对接的事宜提前进行沟通协调。另一方面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协调,实时掌握各单位的人员编制变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