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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编办聚焦提质增效 持续深化“两优”工作成果

   自治区党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优化职能职责 优化工作流程”部署,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要求,立足职能职责、聚焦提质增效,持续在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上下功夫、求实效,为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一是优化我区“绿色通道”引进人才使用空编和列编注册审核程序,为吸引和集聚高层次人才营造良好环境。积极与组织人社等部门沟通协调,除每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批复各单位用编计划外,允许各用人单位通过人才引进、竞争性比选等方式多批次使用空编引进紧缺人才。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社厅印发了《关于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取消了“绿色通道”引进人才申请使用空编环节,用人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并向自治区人社厅备案后,凭自治区人社厅备案文件可直接到我办即时办理列编注册手续,切实缩短了办理时限。 

  二是创新管理,提高编制使用效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为扎实做好自治区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盘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鼓励各事业单位扩大用编规模,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2023年2月,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社厅共同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事业单位可预留半年内退休人员编制,用于公开招聘和引进人才。为进一步巩固成果,2023年6月,又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允许将2023年12月底前退休职工的编制提前使用,主要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 

  三是简化工作流程,推进联动审批。为规范政府序列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流程,提升事业单位人员科学化配置水平,我办与自治区人社厅共同印发了《关于优化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审批联动,简化了审批程序、精减了办事要件,提高了办理效率,为自治区部门(单位)补充人员,促进不同层级、部门间人员有序流动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关于为基层减负的部署要求,重点围绕“优化职能职责 优化工作流程”,不断规范完善各项工作程序,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 

撰稿:王   君   巩   俐
责编:程   曦
审核:宋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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