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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场会在巴彦淖尔市召开
  • 发布时间:2017-08-23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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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1日至22日,自治区政府在巴彦淖尔市组织召开全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场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广交流改革经验做法,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任务。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主席布小林做了重要批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准确把握中央的要求部署,把抓好改革作为法治任务,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问题导向,规范执法主体、理顺执法体制,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张建民、中央编办三司副巡视员张汝江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编办主任刘玉华作了重点发言。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编办、改革办、法制办、人社厅、财政厅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各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分管领导、编办主任、法制办主任参加会议。会议由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冯任飞主持。 

  刘玉华主任总结了全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成效,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地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典型示范为引领,积极吸收、借鉴这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完善工作思路和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张汝江副巡视员对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内蒙古自治区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重视程度高、推进力度大,实现了弯道超车,后来居上,一些领域的改革走在了全国前列,改革的经验和做法非常值得复制和推广。同时要求各地要继续加大创新力度,探索综合行政执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机制,在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特色化和信息化建设方面有所作为,加快 “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融合,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 

  张建民副主席在讲话中指出,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也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各地要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做到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筹协调、务求实效,坚持依法改革、创新监管。按照国家要求,本着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立足地区实际,有计划、有步骤的抓好组织落实。 

  张建民副主席强调,随着综合执法改革的深入推进,一些新老问题相互交织、盘根错节,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必须对改革的难度有清醒的认识,处理好试点先行与后续跟进的关系,积极作为,全力实施。 

  巴彦淖尔市、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包头市石拐区作了交流发言。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先后深入乌拉特前旗、五原县、临河区、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文化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局等7个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单位,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实地观摩。(撰稿:段翔  审核:蔺德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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