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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编办着眼“广、全、实、好”积极主动开展综合执法改革
  • 发布时间:2017-03-29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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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央编办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的相关要求,内蒙古编办积极主动开展综合执法改革,召开了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印发了《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着力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大力整合执法队伍,完成了各地改革方案的审核批复工作,全面推开了内蒙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目前,改革试点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试点范围广。在全自治区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均选定了改革试点,其中既有农业旗县,又有牧业旗县;既有城市主城区,又有边境小城市,试点代表了我区不同地域的特点,便于分类总结经验。 

  二是改革领域全。各试点在城市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监、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农牧林水、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商务粮食等领域开展综合执法改革,涵盖了中央要求的全部领域。 

  三是改革举措实。在盟市层面实现“一个部门一支队伍或一个科室管执法”。旗县层面一般设置6—8支综合执法队伍。在苏木乡镇综合设置执法队伍,实现“一支队伍管全部”。 

  四是取得效果好。规范了机构设置,整合了执法队伍,强化了执法力量。行政执法机构由改革前的342支减少为145支,精简比例达到57%,解决了群众长期以来反映强烈的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问题。(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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