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旗委编办扎实推进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按照《鄂温克族自治旗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盘活机构编制资源,完善制度机构,强化公益属性,促进新时代公益事业平衡充分高质量发展。
一、整合重组,优化布局结构。旗委编办严格把握事业单位调整优化的方式和力度,结合自治旗实际,采取多种方式推进调整优化,在限额内采取撤并整合、职能弱化降格、调整管理体制等方式充分盘活机构限额存量资源,整体重组了相关事业单位。改革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占比80.7%,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占比11.4%,执法机构占比7.9%。改革中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为做强做大公益事业提供了机构编制保障。
二、科学配置,盘活机构编制资源。按照上级相关改革要求,从自治旗实际出发,整合规范部门内事业单位,精干设置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归类设置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合理统筹调剂使用现有编制,除学校、医院外,旗本级公益事业单位原则上按照一定比例收回空编,重点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公共文化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基本公共服务用编需求外,盘活用好编制资源。
三、完善制度,强化公益属性。持续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为保障事业单位改革成果,提高治理效能,强化公益属性,提供制度机制保障。一是逐步建立政事权限清单。将选择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旗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等面向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开展建立政事权限清单制度试点工作。二是实行机构职能编制规定。进一步转变和优化职责,逐项明确事业单位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三是完善章程管理。对旗人民医院、旗第一民族幼儿园等已经制定章程的事业单位,结合试点文件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更好发挥章程作用。选择旗蒙医医院、旗图书馆等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结合试点文件精神,按照相关规定起草章程,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理顺体制,形成运行顺畅、协同高效、充满活力的现代治理机制,更好保障公益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