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网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乌海市全面完成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 发布时间:2019-12-30
  • 来源:乌海市编办
  • 打印该页
  自治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启动以来,乌海市委编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交通运输、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谋划部署,强化政策指导,周密组织实施。截至12月30日,全面完成了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项任务。
  一是积极谋划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后,市委编办第一时间将自治区改革精神向市委常委会进行了汇报,拟定《乌海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经市委常委会第148次(扩大)会议审议后,以市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名义印发。明确市交通运输局、农牧局、生态环境局、文体旅游广电局(文化旅游体育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是本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的主体,会同机构编制、司法、财政、人社等部门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按期完成各自系统内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项工作。
  二是强化政策指导,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在五大领域方案制定过程中,市委编办注重强化政策指导,按照自治区改革培训会议精神,编纂了《自治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政策解析》,并组织各区委编办和涉改领域相关人员参加自治区举办的改革培训视频会议,深入学习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进一步统一改革政策口径。同时,建立健全沟通联络机制,通过现场交流、书面反馈、电话沟通等多种形式,随时保持与涉改部门进行联络,及时解答改革政策。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方案拟定后,市委编办组织专人进行审查,并经办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修改完善后,上报市机构改革协调小组进行审核。改革方案经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原则通过,并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三是周密组织实施,按期完成改革任务。推进改革过程中,既严格按照自治区改革部署要求实施,又紧密结合乌海市实际,充分运用前期整体推进全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经验,按照“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要求,进一步整合市区两级执法队伍执法职责和人员编制,在市本级组建交通运输、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在各区分别组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对涉及人员编制划转的部门,在全面摸清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基础上,科学合理制定人员编制划转方案,经市委编委会第3次会议研究审议后印发实施,及时划转人员编制。同时,对各涉改领域综合执法队伍的职能职责进行优化调整,完成各执法队伍“五定”方案印制和机构挂牌工作。(乌海市委编办供稿)
撰稿:
责编:
审核:

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