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网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委编办推动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稳步提升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委编办始终将信息化建设作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完善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日常管理,完善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体系,推动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稳步提升。 

  一、积极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理,确保宣传阵地健康、规范,在细微之处保障意识形态工作扎实到位,积极创造健康向上的思想政治氛围。在日常工作中,引导党员发挥正能量,自觉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确保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到位。 

  二、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信息发布稿件初审由信息稿件编辑人员负责,主要负责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避免出现错字、病句等低级错误。复审由股室负责人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新闻事实关,对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进行审核,同时注意对字、词、句审核。终审由主要领导或指定分管领导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政治导向关,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并决定是否上网发布。终审通过后,由编辑人员按规定进行信息发布。 

  三、做好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日常巡查。集宁区委编办电子政务中心负责对本单位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进行巡查,日常巡查每月不少于2次,主要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信息更新情况、信息质量进行巡查。重点是对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权威性进行巡查,是否有涉密,不良、反动等违规信息,标题和内容是否准确无误,动态信息更新是否及时等。巡查人员一旦发现信息泄密或信息违规发布的,在第一时间进行应急处理,将不良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如发现信息内容存在重大错误或严重违规的,将立即向单位主要领导及网信部门报告,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下一步,集宁区委编办将进一步加强本部门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建强网络意识形态主阵地,全面提升管网用网的能力。 

撰稿:高静爽
责编:何静静
审核:张小平

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