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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委编办进一步加强2020年下半年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工作
  • 发布时间:2020-07-02
  • 来源:乌兰察布市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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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兰察布市委编办按照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2020年上半年信息宣传工作情况的反馈意见,办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进一步加强2020下半年全市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工作,认真结合上半年各旗县市区编办、机关各科(中心)的信息上报情况,有针对性的加大工作力度,在信息数量和质量上全面提高。 

  一、围绕信息宣传重点,提高信息数量质量。紧紧围绕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党政机构改革总结和评估;推进四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情况;规范开发区(园区)机构编制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完成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工作情况;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有关工作情况等集中信息宣传人员力量,在全面提高信息质量的前提下,提高信息报送的数量,及时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信息宣传报送,努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提升乌兰察布市机构编制系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严格报送数量要求,严把信息质量关口。各旗县市区委编办2020年下半年至少报送信息50条,市委编办机关各科(中心、党支部)至少报送25条,确保每周有信息上报中央编办和自治区党委编办。同时,将不定期对信息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每半年对各地信息宣传工作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对超额完成报送数量、信息质量高的予以表扬。 

  三、细化宣传职责任务,提高信息宣传水平。市委编办机关各科(中心)负责人,各旗县市区委编办主任、分管信息宣传工作的副主任、信息宣传工作人员,要继续认真学习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信息宣传工作责任制,在人力、物力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推动信息宣传工作深入开展。 

  四、加大督促指导力度,齐抓共管推动工作。市委编办机关各科(中心)负责人、各旗县市区委编办主任,每半个月听取1次信息宣传工作情况汇报,做到对信息宣传工作亲自推进、重要稿件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力亲为,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撰稿:王俊杰
责编:何静静
审核:张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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