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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委编办采取“四项举措”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工作
  • 发布时间:2020-08-12
  • 来源:乌兰察布市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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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乌兰察布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委编办的反馈意见精神,市委编办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治标治本、切实压实责任、细化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落实,采取强有力的“四项举措”,高质量的完成了市委第九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一、压实整改责任。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意见反馈会后,市委编办领导班子专门召开室务会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成立了由编办主任任组长,副主任、登记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委编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按照要求办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 

  二、细化整改任务。为推动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落细,市委编办领导班子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和《问题整改台账》,针对巡察指出的9方面19个具体问题,确定了38条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 

  三、抓好整改落实。专门召开了巡察问题整改动员大会,主任池涛提出要严格按照《整改落实方案》和《问题整改台账》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同时,分管领导坚持实行每半个月调度整改工作进度,与分管科室召开调度会、推进会,压实压紧整改责任,营造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改氛围。 

  四、强化整改成效。办领导班子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巡察反馈问题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及时对存在的不足再查找、再分析、再整改,促进整改工作不断深化、不断深入。同时,强化整改成果运用,把整改成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机结合,修订完善了学习、会议、财务等规章制度,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的动力,着力锻造一支作风过硬、清正廉洁、担当作为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力促乌兰察布市机构编制事业再上新台阶。

撰稿:王俊杰   曹苏和
责编:何静静
审核:张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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