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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委编办推进“三化”建设 做好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
  • 发布时间:2020-10-13
  • 来源:磴口县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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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磴口县委编办按照自治区关于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严评估、深研究、细部署、再落实,着力推进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三化”建设,全力做好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 

  一、明确权责清单,推进基层综合执法法制化建设。依据自治区政府制定下发的赋予苏木乡镇行政权利事项清单,县直各职能部门在先行梳理拟下放的行政权利基础上,各苏木镇结合辖区地域面积、人口数量、产业特点、经济总量、社会发展等综合情况,进一步确定承接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事项。县政府网站公开公示各苏木乡镇行政权利事项清单,各基层综合执法局严格按照行政权责清单内容履行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职能,切实做到接的住、管得了、管得好。 

    二、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的施行,规范综合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运行。在各综合执法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引导建立党政主体监督、法制专责监督、部门职能监督、单位内部监督、群众社会监督的执法运行监督体系,实行统一资格考试、统一执法证件、统一执法标识、统一执法印章、统一统律文书的“五统一”管理机制,加强执法监督机制建设。县直职能部门联动各基层综合执法局开展学习培训、业务指导、技能比武、案件评查等“岗位练兵”活动,有效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技能、业务水平和业务素质,推动执法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三、加大科技投入,加强基层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大基层综合执法监管中的科技投入,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实现在线即时监督监管,推动执法方式向数字化、专业化、智能化转变。县委、政府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执法队伍配备便携式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照相机、案件询问监控设备等执法必备装备,同时建立执法信息化监控平台,运用“互联网+”移动执法、电子案卷、协同监管平台等信息化手段提高执法效能,打破“信息孤岛”,加快部门间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互联互通,不断提高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信息化建设水平。 

  通过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形成了“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张清单管权责、一套机制管规范”的执法工作格局,有效解决了以往“管得了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了、应该管的无权管”等突出问题,确保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发现和处置。改革后,基层综合执法与社会治理体系紧密联系,在管理方式上从“处置问题”向“发现问题”延伸,从“事后执法”向“前端服务”转变,达到了社会治理治标与治本齐头并进的良好效果。

撰稿:张   勇   魏旭军
责编:何静静
审核:索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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