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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委编办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 发布时间:2021-08-27
  • 来源:鄂托克旗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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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托克旗委编办按照“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求,坚持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机构编制各项工作落实相结合,学用结合,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 

  一、发挥网络平台优势。旗委编办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势,最大程度为服务对象办实事。一方面积极学习上级政策法规。及时收集中央、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关于机构编制事项、实名制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利用每周集中学习时间,认真学习领会,提升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办事能力。另一方面网上受理单位业务。利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管理系统”,受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机关群团赋码等业务,充分发挥网络优势,更好地为服务对象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优化规范审批流程。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优化单位办事流程。一是服务事项规范化。制定制度规范全旗机构编制审理审批程序有关事宜,强化调研论证,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请示事项报送工作的范围、原则、程序和要求,为各部门推进机构编制工作全流程规范管理提供基本参考。二是审核审批精细化。凡是需要办理人员调动手续的,都必须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有关规定,盯紧编制、收齐材料、核准信息,确保流程可溯、有据可查,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准确性,着力构建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组织人社管理协作配合、互相监督、共同促进的管理机制。 

  三、提供精准精细服务。一方面凝聚服务合力,建立编制部门内部联动机制,结合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机构职能调整、工资审核等工作,及时跟踪了解和共享各机构职能职责、人员变动情况,核准后更新实名制系统数据。另一方面科学合理设置机构。结合本次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合理设置事业单位机构数量,整合撤并“小、散弱”事业单位,理顺管理体制,集聚机构编制资源,充分激发事业单位的生机和活力。同时,采取“部门呈报、初步审核、反馈沟通、责任复审、再次对接、部门党组(党委)研究、正式上报”七步工作法制定事业单位“三定”规定,防止部门内出现职责交叉重叠和踏空问题,有效保障“三定”规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确保全旗各项事业高效开展。 

  四、助力牧区抗旱救灾。坚持以党史学习教育指导实践,为民解忧。今年全旗持续干旱,牧区农户不同程度受灾,严重影响了牧民农业产业收入。为减轻农民经济负担,旗委编办深入敖伦淖尔嘎查,详细了解牧民受灾情况,并积极争取上级帮助,向嘎查116户农户发放68.18吨青储饲料,最大程度缓解旱情对农牧民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 

撰稿:郝艳霞   陈红艳
责编:白   璐
审核:索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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