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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委编办编制完善“两清单一制度”努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为切实解决基层权责不对等的问题,着力厘清旗职能部门与苏木镇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进一步明确苏木镇职能定位,鄂托克旗委编办积极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工作部署,编制完善“两清单一制度”,努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牵头抓总,细化职能职责。由旗委编办牵头,联合旗委组织部、旗司法局、旗政务服务局等相关部门,以自治区《指导目录》为基础,初步草拟编制旗直部门与苏木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6大类221条,细化苏木镇职责清单5大类152项,要求各苏木镇、责任部门立足本地实际、本单位职责,认真梳理事项清单,调整、细化、完善职责内容,着力厘清责任主体,稳步推动各部门依单履职、高效履职、科学履职。

分析研判,完善清单编制。对各苏木镇、各责任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研判,根据旗实际情况,对清单中容易出现推诿扯皮、职责不清等问题详细进行研究和讨论,明确苏木镇职能定位,进一步提升清单的操作性、实用性,努力打通基层治理体系堵点难点问题症结,全力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健全制度,强化动态管理。严格执行《鄂托克旗苏木镇职责准入制度》,进一步助力苏木镇理顺条块关系、严格基层工作职责事项准入、促进苏木镇职能转变、减轻苏木镇行政负担。不断健全完善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机构职能职责的调整、职能部门和苏木镇的实际承接情况,适时调整优化清单内容,推动形成“照清单履职、按清单办事、依清单问责”的工作机制。

 

 

 稿 人:白永霞

核稿把关:郝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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