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尔古纳市委编办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职能,切实用好宣传教育、数据分析、调研评估等举措,坚持严管与统筹相结合,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强化管理刚性约束。
一是以学习宣传为前提,把好机构编制法纪关。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知晓率,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法规意识。发挥“头雁效应”,通过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真正使机构编制纪律入耳入心。
二是以规范程序为基础,把好机构编制审批关。始终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底线意识贯彻于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机构编制议事规则,做到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按法定的程序审批、在规定的限额内审批。以“三定”为依据,进一步明晰部门间的职责权限、理清职责边界。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编办印发的《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街道)职责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要求,制定并公布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依法依规明确部门与苏木乡镇职责关系,提升基层管理效能。
三是以贯彻执行为重点,把好机构编制监督关。严格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对实名制数据库及时调整、更新,保证机构编制数据信息实时更新,为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在领导干部调整、人员招(录)聘、政策性安置和人才引进等方面,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撑,坚决杜绝超编进人和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严守机构编制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