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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编办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梳理执法事项 理顺执法关系
  • 发布时间:2021-04-02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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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党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精神,聚焦执法职能分散、权责划分不清等问题,要求各地梳理和规范执法事项清单,厘清执法机构与主管部门间职责权限,明确执法机构定位,确保依法执法、规范执法。 

  一、全面摸清底数。各地在改革中全面梳理执法机构、执法事项、执法力量等情况,以此锁定执法职能、执法权限等,为改革打下坚实基础。比如,巴彦淖尔市对本级和旗县区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梳理,市本级共梳理出6313项,旗县区平均梳理出5851项,全面锁定执法职能。 

  二、理顺执法关系。明确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职责边界,重新整合分配行政执法职责,对职能相近或交叉的予以归并,多头执法的归口一个机构负责。比如,在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局,实现呼伦湖保护区集中统一执法。 

  三、明确执法权限。以部门权责清单为依据,合理划分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及上下层级执法机构之间的执法权限,避免交叉执法、争权推责。比如,在交通、农牧等领域推行执法事项清单管理,明确执法机构职责和权限,切实规范执法行为。 

撰稿:杜海燕   张祚源
责编:白   璐
审核:索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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